关于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|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12-26 浏览次数:174 |
各系(部)、处室、直属科,各有关人员:
根据闽教人〔2008〕28号文通知,现就我院2008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2007年12月参加高校教师、教育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鉴定,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。
二、申报条件和要求
申报高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闽教职改[1997]010号、闽教职改[1998]12号、闽教职改[2000]30号和闽教人〔2008〕28号文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三、评议和推荐时间安排
1、4月2日前,申报人员根据要求填写表格,准备个人职称评审材料(具体见材料清单),向所在系部(非专任教师向学科所属系部)报名。
2、4月4日前,系部(含非专任教师学科所属系部)完成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查、条件初审和综合评议,并将相关材料送到学院职改办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3、4月10日,召开学院初评委会议进行评议和推荐。
4、推荐结果公示(时间七天)。
四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
下载:职称文件、材料清单和评审表格,可到人事处网页查看或下载。
人事处网页: :1020/office/rsc/
职改办(人事处)
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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